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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引进西峡籍在外地任教人员回乡工作的实施方案

西峡招教 未知/阳光 2020-08-07   次浏览

关于引进西峡籍在外地任教人员回乡工作的

 

实 施 方 案

 

 

 

为进一步做好西峡籍在外地任教人员回乡工作的有关事宜,特制定本方案。

 

一、遵循原则

 

依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》,结合西峡县中小学教师空编实际,参照执行2018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教体局、编办、财政局联合出台的《关于引进西峡籍在外地任教人员回乡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,附后)。

 

二、引进条件

 

(一)身体健康,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、思想道德,师德优良,无违法违纪现象。

 

(二)工作表现突出,教学成绩优异,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。

 

(三)原籍西峡,或配偶为西峡籍人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。特别优秀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 

(四)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。

 

(五)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中小学(含高中)教师,有外地市(县)教师招聘时的相关档案。

 

(六)外地市(县)相关部门同意办理调回西峡工作有关手续。

 

(七)服从西峡县教体局分配工作。

 

三、工作流程

 

(一)个人申请。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同志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由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调出意见,交西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人社局)。

 

申请报名时间:2020年7月9日-10日

 

报名地点:西峡县人社局

 

报名电话:0377-60283176

 

(二)初审。由县人社局、教体局、编办、财政局等组成专班,对申请调回的对象进行初审,确定初选人员。

 

初审时间:7月11日

 

(三)考核考察。由县人社局、教体局、编办、财政局等组成考核组,对初选人员进行考核考察。重点到初选人员所在任教单位考察其工作表现、担课情况、教学业绩等;到所在县市区编制、教育、人社部门审核该同志档案(学历、职称、年度考核、招聘档案、入编情况等)。

 

考核考察时间:7月13日开始

 

(四)研究确定。根据考核的建议,由人社局统一汇总,相关部门联审后,提交编委领导审批。

 

(五)办理调动手续。根据《意见》要求,县编办、人社局、财政局、教体局等单位各司其职,配合办理引进人员手续,引进人员要服从西峡县教体局工作分配,分配原则见《意见》。凡不同意县教体局分配意见的,不予办理调动手续。

 

四、组织领导

 

在县编委会的领导下,由县纪委、组织部、人社局、教体局、编办、财政局组成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社局,具体负责本次中小学教师引进工作。

 

本意见的解释权归县引进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 

 

 

附件:2018年《关于引进西峡籍在外地任教人员回乡工作的意见》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7月1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

 

西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

 

西峡县教育体育局

 

西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
 

西峡县财政局

 

 

 

关于引进西峡籍在外地任教人员回乡工作的意见

 

 

 
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 号 ),结合全县事业编制和教育工作实际,经研究,现对2018年引进西峡籍在外地市(县)任教人员回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
 

一、引进条件

 

引进的西峡籍在外地市(县)任教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 

(一)身体健康,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、思想道德,师德优良,无违法违纪现象。

 

(二)工作表现突出,教学成绩优异,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。

 

(三)原籍西峡,或配偶为西峡籍人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。特别优秀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
 

(四)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。

 

(五)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的中小学(含高中)教师,有外地市(县)教师招聘时的相关档案。

 

(六)外地市(县)相关部门同意办理调回西峡工作有关手续。

 

(七)服从西峡县教体局分配工作。

 

二、选调程序

 

(一)个人申请。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同志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递交西峡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(人社局)。申请书上必须要有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、从教主要业绩、回乡从教志愿(原在乡镇任教的至少填报两个以上意愿去任教的乡镇,原在高中任教的填报两个以上的高中学校)、服从分配等内容。同时,在申请书上要有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调出意见。

 

申请报名时间:2018年8月27日-29日

 

报名地点:西峡县人社局

 

报名电话:0377-69680665

 

(二)初步筛选。由县纪委、组织部、人社局、教体局、编办、财政局组成专门班子,对申请调回的对象进行初审,确定初选人员。

 

初审时间:8月30日-31日

 

(三)考核考察。由县纪委、组织部、人社局、教体局、编办、财政局组成考核组,对初选人员进行考核考察。重点到初选人员所在任教单位考察其工作表现、担课情况、教学业绩等,到所在县市区编制、教育、人社部门审查该同志档案(学历、职称、年度考核、招聘档案、入编情况等)。考核组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出具考核报告,提出调回建议。

 

考核考察时间:9月3日开始

 

(四)研究确定。根据考核的建议,由人社局统一汇总、相关部门联审后,提交县编委会或者编委领导审批。

 

三、调动安置

 

(一)办理手续。申请者获得批准后,到县人社局领取商调表格,由个人负责办理两地同意调进、调入签章等手续。县编办、人社局、财政局、教体局根据各自职责,办理引进人员的手续。

 

(二)分配安置。引进人员必须服从西峡县教体局工作分配。分配时参考个人志愿,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。分配原则如下:在外地市(县)工作时,编制在高中且在高中任教的,回西峡后原则上还在高中任教;编制在县城且在县城任教的,回西峡后原则上仍在县城学校任教;编制在乡镇的,回西峡后,原则上分配的乡镇要远于原所在乡镇距当地县城的距离(教体局分配到乡镇后,由乡镇中心校分配到具体学校)。

 

(三)编制调控。根据编制政策要求和教师编制情况,要从严把控引进人员数量,从优提高引进教师质量。本次引进人员所需编制,从年度教师外调等空余出来的编制和全县人才专项编制中解决,具体限额由县编办核定;引进人员平衡我县调出人数后的余额,抵扣2019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数额。

 

四、组织领导

 

在县编委会的领导下,由县纪委、组织部、人社局、教体局、编办、财政局组成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人社局。具体负责本次人才引进工作。

 

本意见的解释权归县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 

 2018年8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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